2025年,胖东来与媒体博主段墨引发“红色内衣变色引发过敏”事件,引起网络极大关注。 3月18日,河南高院公布了诉讼详情。据了解,法院认为,消费者段某的言论超出了合法监督范围,构成对公司名誉的侵犯。他责令大东来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赔偿40万元,并在法院审查期限内在其抖音账号上发布道歉视频。河南省高院透露,2025年1月,徐昌泰东莱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以下简称泰东莱生活广场)收到朋友赠送的红色女士内衣。段先生和朋友向台东丽生活广场反映,内衣使用后出现变色问题和过敏问题。两天后,泰通莱生活广场的一名员工阿扎主动联系段先生,告知他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同时,陪同段先生就诊,并支付了治疗费。段先生通过他的平台账户发布了该视频。主要内容是涉事的红色女士内衣质量存在缺陷并导致过敏,并据此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贬低评价。该视频一经发布,立即在网络上疯传,浏览量达1217.4万,点赞11.4万,评论4.2万条,转发19.9万,引发社会热议。案件开庭审理时,段某已删除了该事件及相关视频。段某发布视频后,许昌泰东莱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子公司将涉事品牌的内衣送来进行检测。三大质检机构出具Q质检报告显示,涉事品牌内衣的抗过敏染料、防水性能均符合标准。涉事产品生产商提供的质检报告显示,该品牌内衣经久耐用。经证明符合耐水牢度要求,且未检测到可降解芳香胺染料或致癌物质。许昌泰东莱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段某侵犯其名誉权。庭审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权。段某作为拥有数百万粉丝的媒体人,必须认识到网络传播的广度、即时性和互动性,必须预见到发布虚假视频可能对发帖者造成的负面影响。徐长泰东莱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开展解决了投诉。段先生并未证实他的皮炎症状是否与该事件有关。该视频虽与产品相关,但发布在互联网平台上,存在主观过失。许昌泰东莱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受到的负面影响和损害与段某发布视频行为存在法律因果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段先生的行为被认为侵犯了许昌泰东莱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荣誉权,段先生必须向许昌泰东莱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道歉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发东来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品牌和收入规模的影响,以及段某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广泛的不利影响,并考虑到段某的过失的广泛程度、其认错态度、侵权情况、沟通程度、造成的损失等。法院裁定段何先生在抖音个人账号上发布了自己朗读道歉的视频,并下架了产品,支付了质检费以及维权的合理费用。书面道歉的具体内容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并且在发布后30天内不得删除。段先生赔偿许昌泰东莱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法官:最困难的是如何道歉。据负责此案的法官介绍,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合议庭在法律框架内给予双方当事人广泛的表达空间。最困难的是如何道歉,既可以恢复名誉,又可以避免附带损害,并为纠正措施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有效性。有需要。 “经法院审核的抖音账号发布的道歉视频不得再发布”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如果不服,法院将以通知形式强制执行。”这既是对败诉方的控制,也是对胜诉方的保障。双方当事人听完判决后均未提出上诉。段某打电话给法官时,声音变得轻柔了很多:“法官,我们正在准备道歉视频。这个教训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Phat Don Lai 的法律代表也表示:“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据此前报道,该女子发布了道歉视频。中国青年报(张晓松编辑) 资料来源:河南日报、大和日报、九杯新闻。
Leave a Reply